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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期起中职生全免学费民生玉林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03-04 13:02:26 阅读: 来源:铅笔厂家

(原标题:秋季期起,中职生全免学费 三大惠政助力中职学生)

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扩大职业教育吸引力,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广西将不分城乡,对所有中职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实施免学费政策。在此之前,只有部分农村学生、涉农专业学生等入读中职免学费。自此,已有免学费政策、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等三大资助政策扶持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职业教育迎来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免学费政策

据了解,免学费的范围是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中等职业学校指导全日制一年级新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信息表》,连同户口簿复印件递交到学校进行免学费资格审核。

中等职业学校审核确定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名单后,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将免学费学生相关信息报至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相关审核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在我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涉农专业学生和在我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可直接认定享受国家助学金资格。

享受国家助学金的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中等职业学校非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的20%确定,优先资助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家庭的学生、受艾滋病影响致困家庭子女,以及遭遇不可抗力及其他特殊情况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家庭子女。

每学年秋季学期开学一周内,中等职业学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的复印件一并递交到学校(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提出国家助学金申请。

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

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可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全区每年奖励10000名学生,每生每年一次性奖励2000元。

每年10月30日前,中等职业学校将根据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的申请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申请,并递交申请审批表。经审定的获奖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中等职业学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通过获奖学生个人的银行账户一次性发放到其手中,同时颁发自治区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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