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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南为民办实事项目增加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和扩大农业保险补助范围

发布时间:2021-01-08 01:15:41 阅读: 来源:铅笔厂家

一、实施对象

贴息资金的适用对象为具有海南省户籍、有生产经营能力的农民(含个体农民、地方农场职工、林业职工、农垦职工和渔民,以下简称“农民”),农村妇女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奖补资金的适用对象为发放农民小额贷款的经办金融机构,即银行业金融机构、小贷公司和担保公司等。

二、年度目标

根据省政府确定的2013年发放农民小额贷款35亿元以上的工作目标,我办对目标进行了分解。经与省农信社、农行省分行、邮储银行省分行共同研究决定,2013年农民小额贷款目标分别是:省农信社发放50万元以下农民小额贷款25亿元,其中10万元以下农民小额贷款6亿元;农行省分行发放50万元以下农民小额贷款5亿元,其中10万元下农民小额贷款5亿元;邮储银行省分行发放50万元以下农民小额贷款5亿元,其中10万元以下农民小额贷款3亿元。

2013年全省安排农民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及奖补资金9000万元,其中中央扶贫资金2000万元,省财政安排3500万元,各市县配套资金3500万元。

三、完成情况

全省农行、邮储银行、农信社(含农商行、农合行)等3家涉农金融机构累计发放50万元以下农民小额贷款36.5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35亿元的104.42%,其中符合贴息条件的17.3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4亿元的123.85%;全省本年累计拨付财政贴息及奖补资金8862.82万元,完成年度计划9000万的100%,其中贴息资金6504.74万元,风险补偿金1719.91万元,奖励资金638.17万元。

四、工作质量与成效

(一)进一步完善贴息政策,扩大了惠农覆盖面。从2013年开始,农民小额贴息贷款额度提高至10万元,并将用途用于自建住房的农民小额贷款纳入贴息范围。农行、邮储、农信社3涉农金融机构利用政策调整的契机,加大了农民小额贷款的投入力度,至11月末各级财政累计兑付财政贴息4.4万户,带动涉农金融机构累计发放50万元以下农民小额贷款户数6.2万户,其中10万元以下农民小额贷款户数5万户,缓解了农民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条件所需资金融资难的问题,进一步扩大了惠农覆盖面。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拓宽了政策知晓度。我办组织相关涉农金融机构编写了《宣传手册》,由各涉农金融机构印制分发,使广大农民及时了解最新贴息政策;由省农业厅、省扶贫办和省妇联等部门分别举办专业合作社综合培训、扶贫贴息小额贷款和各类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小额贷款等培训班,多种形式地开展小额贷款政策宣传和创业辅导;各市县牵头部门和职能部门通过本地新闻媒体对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组织机关人员和辖内金融机构一道赴各乡镇开展“农民小额贷款宣传月”活动等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提高了农户对政策的认知广度和理解深度,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保证了工作质量。一是组织召开全省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工作会议,提高了相关职能部门、金融机构与市县政府对此项工作认识,对贴息政策调整进行了解读,明确了各自的任务目标。二是完善联动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财政部门、涉农金融机构的分管领导和联系人信息等专人负责制,逐渐健全报表报送和贴息进展情况报送制度。建立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工作QQ群,对各经办人员实际工作中遇到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三是深入市县开展调研和督导检查。2013年3月、7月和10月,省金融办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及涉农金融机构对全省各市县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完成任务进度缓慢的金融机构和贴息工作迟缓的市县进行面对面交流,有效帮助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加快发放农民小额贷款和拨付贴息资金的速度。四是涉农金融机构加大了对农民小额贷款的投入和管理。农行、邮储和农信社3家省级行社都为农民小额贷款单列信贷投放指标,各市县金融机构也相应配备较为充足的小额信贷人员,优化了信贷流程和审批,加强了与当地政府的协调配合,农民小额不良贷款清收成效显著,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工作质量明显提升。据相关金融机构数据统计,至11月末全省涉农金融机构累计发放50万元以下农民小额贷款36.55亿元,其中符合贴息条件的17.34亿元,提前超额完成今年的任务目标;截至9月末,全省3家涉农金融机构农民小额贷款不良贷款率为5.07%。

(四)进一步健全了考核奖惩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2013年3月,出台实施《海南省农民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和奖补工作考核评比暂行办法》,要求各市县从组织领导、规范管理、贷款贴息奖补和监督检查等4个大的方面、17个具体考核内容进行自评,省考评组根据自评情况对各市县采取现场核查和重点抽查进行评分,对考核优秀和良好的市县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财政贴息预算资金和工作经费的分配依据。各市县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各部门协调配合,简化了贴息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至11月末此项资金累计拨付8862.82万元,有效推动了贴息工作的落实,确保了农民小额贷款应贴尽贴,及时足额贴补到位。

扩大农业保险补助范围

一、年度目标

扩大农业保险补助范围,实现农业保险财政补贴14个险种19个市县全覆盖,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二、完成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全省农业保险工作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险种继续增加,保费收入不断攀升,财政补贴及时到位,保险公司和农民两方面积极性都明显提高:

(一)开展的险种和范围。2013年开办险种达到14个。其中,中央补贴险种8个:橡胶树、水稻、能繁母猪、育肥猪、森林、甘蔗、玉米和奶牛保险。省财政补贴险种6个:南繁制种水稻、香蕉、大棚瓜菜、烟叶、渔船和渔民保险(意外伤害),包括三沙市在内,覆盖全省20个市县(区)。

(二)承保情况。橡胶树316.63万亩,水稻229.90万亩,能繁母猪6.32万头,育肥猪101.59万头,森林1,152.86万亩,甘蔗1.29万亩,玉米1202亩,奶牛420头,南繁制种水稻4964亩,香蕉12921.71亩,大棚瓜菜8023.34亩,烟叶1989亩,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险36,704人,渔船5,355艘。

(三)保费收入和财政补贴。农业保险保费由财政补贴和投保人自缴两部分构成,2013年全省农业保险总保费收入共31,124.03万元,比2012年增长58.12%;三级财政补贴共计22,254.69万元,比2012年增长60.47%,占总保费收入的71.5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10,768.07万元,省财政补贴8,818.63万元,市县财政补贴2,667.99万元。

(四)保险赔付情况。今年11月“海燕”强台风给海南农业保险造成重大损失。截至12月26日,全省农业保险损失报案13,869件,保险公司决定赔款38,308.06万元,与全省农业保险总保费收入31,124.03万元相比,赔付率达123.10%,其中已经赔付13,105.77万元,即将赔付25,202.29万元。目前理赔查勘仍在紧张进行中,赔款正陆续拨付到受灾农户手里。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农业保险政策法规体系。2013年,省财政厅草拟或制定了《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琼府办[2013]67号)、《2013年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琼府办[2013]67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琼府办[2013]154号)和《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琼财债[2013]527号)等规范性文件,编印了《海南省农业保险法规政策与保险条款汇编(2007—2013年)》和《海南省农业保险服务手册》,为农业保险规范化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协调和市场引导。农业保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面广量多,作为牵头部门,我厅重点抓好“三个对接”。一是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8家成员单位之间的对接,实现协同推进;二是积极推进政府支持、保险公司主导的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政府和保险机构、保险机构和分散农户的对接;三是规范好市场供给主体之间的对接。目前我省8家保险机构通过组建种养业和渔业两个共保体组织承保,2013年顺利完成到期续约工作。

(三)完善可持续的扶持引导政策。一是建立巨灾风险基金。省财政厅和保险机构设立省级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基金,在遭遇巨灾损失时对保险公司提供一定程度的风险补偿。该做法得到财政部的充分肯定,2013年我厅受邀在财政部座谈会上做经验介绍。二是为鼓励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较大的农业保险,2013年继续以经济效益较好的省直公务车辆保险作为风险补偿,和农业保险“捆绑”招标,即“以险养险”。实践证明,该政策对提高保险公司参与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机制。省财政厅组织6个考评组首次对各市县和保险经办机构上年度农业保险工作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全省通报。对保费增长10%的经办机构进行奖励,根据工作量分配工作经费给省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个成员单位和各市县农险办。

(五)利用外智外资加强政策研究。借力助推农业保险发展,我省组织专家加强农业保险研究,并积极推动研究项目成果的落地。譬如,申请世界银行技援贷款170万美元,实施“海南省水产养殖保险示范项目”和“海南省橡胶树风灾指数保险研究与试点”研究课题,联合浙江大学进行“农业保险理论和海南创新实践研究”。

(六)重视大灾理赔工作管理。理赔最能体现出政府通过农业保险政策为民办实事的初衷。2013年全省共举行4场公开理赔现场会。“海燕”风灾过后,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赴澄迈、三亚、乐东等市县察看理赔工作,督促保险公司采取每周报送进度、预付赔款等措施,尽快赔款到户,确保投保的受灾农户及时组织恢复生产。

(七)不断强化日常管理。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和经验总结。2013年我厅在中国财经报、海南日报、海南电视台等公共媒体上提供农业保险信息22篇,向省委和其他部门报送专题调研报告2篇,论文2篇。指导保险公司拍摄宣传片,印刷宣传年画和挂历;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全省范围的业务培训班3期,市县专场培训班10期,累计569人次参加了培训;三是强化工作推进力度,每月通报各市县业务进展,督促落后市县采取整改措施。

三、工作成效

(一)首次实现全省覆盖,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2013年,全省农业保险承保858,049户次,历史上首次实现20个市县(区)全覆盖,涉及种植业、养殖业、海洋渔业、林业等所有农业部门,除中小农户外,覆盖了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农垦畜牧集团、海南金华林业有限公司等大型农业企业。受“蝴蝶”、“海燕”等台风影响,全省农业保险赔款38,308.06万元,比2012年增加4.55倍,农业保险赔款已成为农业灾后恢复生产的重要资金来源,对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二)保障水平大幅提高,财政支农“四两拨千斤”。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单位保额:水稻从300元/亩增加到360元/亩,橡胶最高从80元/株增加到90元/株,育肥猪从600元/头增加到800元/头。制种水稻从1800元/亩增加到2200元/亩,香蕉从10元/株增加到20元/株,海胶集团统保金额从1.6亿元提高到3亿元。全省农业保险保障金额达199.83亿元,财政支农效应放大66倍,和传统民政的救灾方式相比,市场和政府相结合的方式更公平和高效。

(三)理赔质量逐步提高,农民利益得到充分保护。农业保险服务水平逐步提升,全省已实现通过“一卡通”和银行卡转账等方式,将赔款直接支付到农户手中。保险公司在全省设立了157个乡镇服务站、23个村服务点,省林业厅也在全省确定63名兼职协保员协助保险公司工作。省财政厅及时通过现场督导、跟踪检查等,督促做好理赔工作,今年11月“海燕”台风后,农户第一笔赔款48小时内赔款即到位。随着理赔质量的提高,农民利益得到切实保护,如东方市全年共支付保险费786万元,但保险公司灾后赔付了2695万元,赔付金额是保费的3.42倍。

(四)规模实现跨越式增长,保费收入突破3亿元大关。保费收入31,124.03万元,比2012年增长58.12%,保费规模首次突破3亿元大关。大部分险种的承保数量呈现高速增长态势,其中,育肥猪承保数量比2012年增长8.36倍,香蕉承保数量增长1.15倍,南繁制种水稻、甘蔗以及4个新险种实现承保零的突破。

(五)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品种体系不断完善。积极开发适合本地需求的产品,增加了奶牛、玉米、烟叶、大棚瓜菜4个新险种,累计开办险种达14个,比去年增加1个,并且首次实现年初计划险种全部开展业务;提高了5个险种的财政补贴比例,南繁制种水稻、香蕉、渔船、渔民补贴比例均从30%提高到60%,育肥猪从60%提高到80%,渔业和渔民保险的补贴比例为全国最高;修改了6个险种的保险条款,增强可操作性,提高农民投保积极性。

(六)三沙农业保险实现零的突破,在海洋维权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三沙渔民在祖国的领海和专属经济区作业,是对国家主权的维护。当前南海海洋权益斗争日益激烈,渔船和渔民成为维护海洋权益的第一梯队,为他们提供保险保障,解除后顾之忧,支持他们的渔业生产活动,对维护国家主权具有重要的政治和战略意义。2013年,三沙市48名渔民投保了渔民海上人身意外伤害险,在省级补贴50%的基础上,三沙市财政补贴40%,这项惠农政策第一次落户祖国最南端领土。

(七)南繁制种首次承保,特色险种影响日增。我省南繁育制种基地被誉为“制种硅谷”,在缩短我国农作物制种进程、提升我国农业创新能力和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13年南繁制种水稻首次承保,对巩固我省在全国的制种业的地位有积极意义。另外,香蕉、大棚瓜菜等特色险种的作用逐步显现。

总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农业保险工作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和全国愈240亿元的保费规模相比,海南的农业保险影响力还很小,与我省热带农业大省的地位也很不相匹配。作为现代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我省继续将农业保险放在农业发展规划中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整合各项支农政策措施,加强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宣传发动、组织领导等方面的作用,形成合力,推进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为发展我省现代农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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